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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民张先生在去年年底将名下住房出售给顾某,当时约定顾某先付1/3房款,剩下的等办完过户手续再付。然而数月后,过户手续办好了,顾某却生意失败,没钱付房款了。张先生成天盯着顾某,让他写了四五张欠条,一直拖到今年8月份都没要到钱。他为何不直接解约呢?原来是考虑到房价下降,解约收回房子无疑要损失差价,不甘心这么做。可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,近日,在律师的帮助下,他通过打官司解除买卖合同收回了房子,将损失降到最小值。
南京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提醒市民,在房价持续走低的背景下,卖房人遭遇买卖合同纠纷时一定要转变思路,如果买房人付款的可能性很小,一定要果断解约,千万不要因为放不下那点差价,蒙受更大损失。
买房人破产
拖了一年解约要回房子
市民张先生在浦口有套闲置二手房,去年11月份,他经人介绍将房子卖给做生意的顾某,售价30万元。当时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的价格不算高,但是今年南京楼市总体不景气,房价开始下降,这时再看这个价格,还是挺可观的。因此,张先生时常暗自庆幸自己出手早出手准。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,他把房子卖给顾某非但没能如愿赚到钱,反而还惹了大麻烦。
当初卖房时,根据合同约定,顾某在签合同那天先付10万元房款,等办完过户手续,再在10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。今年2月上旬,张先生陪同顾某办好过户手续,并再一次口头明确结账事宜,当时顾某把胸脯拍得砰砰响,承诺会尽快把钱送来。10天很快过去了,顾某非但没来结账,反而打电话请张先生宽限几天,原因是他的资金都压在一笔生意中,过一阵才能回笼。张先生认为,对方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生意人,应该不会赖账,所以一口答应了。
然而,他没料到,一旦松口答应宽限日期就没完没了了,每当他开口要钱,顾某都以“资金尚未回笼”为由拒绝结账。从今年2月拖到6月,他一分钱都没要到。“好像有点不对。”张先生隐隐担心起来,找到顾某公司一问才知,他手头确实没钱,但不是因为“资金尚未回笼”,而是因为做生意亏损了。20万不是小数目,张先生坐不住了,他抛开其他事,成天追着顾某,打算采取死缠烂打的方法,非要到钱不可。在这过程中,他逐渐发现,顾某的债主还不止一两个,他欠下的债务数额相当大。
到了这会儿,张先生也不是没想过跟顾某解除合约,要他退房,但他又觉着不甘心,因为房子拿回来后肯定卖不出当初的价格。他犹豫不决,怎么也下不了决心,就这么着一直拖到8月底,其间逼着对方写了四五张欠条。一天,一位熟人告诉他,顾某很快就要破产,人都不知跑哪去了,债主们都聚在他公司闹呢。
张先生慌了神,他找到一位律师咨询该怎么办。“房价降了,我拿回房子会不会不划算?”他内心还是倾向于讨要房款。然而律师告诉他,在这种情况下,指望顾某全额偿还房款几乎不可能了,可行的措施是到法院起诉,以顾某违约为由,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,并变更房屋登记。这样的话,不仅能拿回房子,还能用顾某之前付的10万元房款抵偿他的违约金和赔偿金。至于房价下降的那点损失,跟20万房款相比实在微不足道。听完律师的分析,张先生感觉很有道理,他很快向法院起诉,近日浦口区法院作出判决,支持了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|